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退赔受害人脏款.法院作为罚金扣留,合法吗

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退赔受害人脏款.法院作为罚金扣留,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41条规定,被判处财产刑,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 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判处财产刑之前被执行人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被执行人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显然,罚金属于财产刑,在被执行人既被判处罚金又被判处附带民事赔偿的情况下,应当先履行民事赔偿。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权属明确无争议,并且涉嫌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定,追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不需要在法庭出示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并由被害人在发还款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清单、照片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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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4
不合法,罚金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违法所得的赃款在收缴后应返还被害人或上缴国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24
法院警方会按照受害人报案的资料追步退回给受害人的
第3个回答  2015-09-24
脏款,本来就不干净,扣留自然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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