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5-16
如果一审判决定有罪,被告人提出上诉,要求指定其它法院重审,结果改判为无罪,那么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原审判决所在的法院,也就是一审法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如果原判决被撤销或者改变,需要对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新的认定,或者是应当被认定的新的事实被发现并借以推翻原判决,使被告人完全无罪,那么,应由原审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判处刑罚或者强制措施的被告人或者其他受害人给予国家赔偿。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原审判决所在的法院应该根据国家有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