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他们进民营企业上班!早上7点上班到晚上6点下班!中午一个小时吃饭!没加班工资合法吗?

如题所述

  单位没有给员工加班的加班费,那么是属于没有足额支付员工报酬,是属于违法行为
  员工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工资,同时可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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