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出纳挪用公款30万给社区副书记使用6个月后归还且未造成任何损失可以定为失职或免责?谢谢

如题所述

  社区出纳挪用公款30万给社区副书记使用6个月后归还且未造成任何损失,已经涉嫌犯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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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3
p*D(os如此寒碜,更没料到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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