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第六险是什么险

如题所述

社保“第六险”就是长期护理险(简称“长护险”),是专门为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失能、失智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长护险提供的照护服务既可以选择在医院或专门的养老机构,也可以选择在家里;既可以选择长期照护,也可以选择阶段性或短期照护。
自从2016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并选择15个城市正式启动长期护理险试点以来,·全国已有27个省的49个城市分别进行了两个批次的试点。截至2021年底,试点城市参保长期护理险人数共1.45亿人,当年享受待遇人数108.7万人,基金支出168.4亿元,月人均报销1300元左右,总体报销水平在70%左右,相当于三分之二的费用由长护险支付,个人只自费三分之一,可以说非常划算。
从试点城市长护险的政策来看,凡是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人员,都是需要同时参保长护险的,无需个人单独申请参保。没有参加医保的人员,则不能单独参加长护险;不过,将来长护险是要从医保独立出来,等那个时候,应该就可以单独申请参加了。
目前试点阶段,无需个人和单位单独额外缴纳长护险,全部从现在单位和个人已经缴纳的医保费中按照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或定额标准由医保部门直接划转。所以,在试点城市的人员基本上没有感觉到缴费的存在。
职工个人按比例划转基本上都是在0.1%-0.3%区间,缴费标准很低。比如成都2022年度长护险职工个人每月最低只要缴纳4071*0.1%=4.07元,青岛每月最低是3980*0.2%=7.96元。按定额标准划转的同样缴费不高,比如南通每年是按30元标准一次性划转,如果平均到每个月只有2.5元。
城乡居民缴费政策和标准虽然各地有所不同,但相同点都是比较低,且无需个人额外缴费,直接从每年缴纳的居民医保费中划转。比如青岛全年缴费是10元,成都全年缴费2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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