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新《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步实施。根据《办法》实施事项有关通知,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食品包装上的“QS”标志改换为“SC”。
“SC”编号取代“QS”标志。可乐、鲜牛奶、方便面、矿泉水、奶粉等大部分食品的包装或标签上已经没有了“QS”标志,取而代之的则是由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