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幼儿园课程实施的评价主要评价教师教的表现和幼儿学习的表现

如题所述

一.

教师教体现在寓教于乐,使学生都参与到自己的教学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

幼儿学习体现在在学中能找到乐趣,边学边玩,能够在老师传达的信息中吸收一部分。

二.

课程评价的对象包括:课程方案、课程方案的实施过程与课程方案的最后效果三个部分。

1、课程方案评价

评价学前教育课程方案,主要要了解两个方面内容:第一,方案以及方案中的各个要素、部分是否依据了科学的原理、原则,是否以先进的课程理论为指导;第二,课程结构是否合理,各要素之间是否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是否符合原先的指导思想。

2、课程实施过程评价

评价学前教育机构课程方案实施过程,了解的内容就比较多,包括:

儿童在教育活动中的反应,指主动性、参与程度、情绪表现等;

教师的教育态度和行为,指对儿童的控制程度、课堂管理方式、教育机制和技巧等;

教师与儿童互动的质量。

3.儿童学习环境的创设和利用等。

如,评价教师是否创设快乐体验的环境——是否让孩子有自主活动的时空、感受理解与关怀、获得安全与满足、成功与自信;是否创设丰富多元的环境——玩具与材料是否数量充足、种类多样,能够蕴涵丰富的信息与多元价值;是否创设有趣可选的环境——是否符合孩子年龄特点、兴趣爱好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活动工具、材料、方法、伙伴。

通过对课程方案实施的评价,我们一方面可以获得课程方案对儿童适宜性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了解影响课程方案效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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