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国是二战的五大战胜国之一,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五位创始成员国,即二战期间反法西斯同盟国中的4大国和参加反德同盟的法国。
成为常任理事国,不仅需得到所有联合国会员国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票,且现任的所有常任理事国的赞成票亦是必要条件。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其中五大国有安理会否决权。
扩展资料:
中国成为常任理事国的事件始末
1942年1月1日,美国、苏联、中国和英国等26个反法西斯同盟国家,共同签署了《联合国家共同宣言》,为联合国的成立,奠定了前期的基础。1945年10月24日,美、苏、中、英、法等多数签字国,送交了各国内对于签字的确认书和批准书,联合国宪章开始正式生效,标志着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
作为二战结束前就确定下来的框架,联合国安理会,作为联合国的组成机构,其常任理事国由五大国担任,以彰显他们在二战中的功绩。中国的这一席位,一直由国民政府把持,直到
1971年10月25日的联合国大会中,苏联和印度,以及他们所能影响到的国家,全部支持新中国加入联合国,并成为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享有一票否决权,支持将台湾的蒋政府驱逐出联合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参考资料: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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