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收盘定价申报为限价申报,若收盘价高于收盘定价买入申报限价,或者收盘价低于收盘定价卖出申报指令的限价,则该笔申报无效。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申报数量要求有:单笔申报数量大于或等于200股,小于或等于100万股;单位委托订单超过200股时,可按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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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申报数量:单笔申报最低200股,上限为100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15:05-15:30,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收盘定价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