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妇幼保健院一般都是2级甲等的医院级别,部分为2级乙等,县级妇幼保健院院长的行政级别是副科级的行政待遇。
医院分级管理的基础是医院职能、任务、设施、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分级医院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则和医疗卫生服务的科学规律和特点,进行规范化的医院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和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在确保城乡医疗卫生网络结构合理、功能全面的原则下确定。
扩展资料:
各级医院划分:
一级医院:(不超过100张床位,含100张床位)直接向特定人群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本医院和保健中心。
二级医院:(床位在101至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和保健服务并承担某些教学和研究任务的区域性医院。
三级医院:(超过501张病床)是在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业医疗和保健服务并执行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任务的地区或地区以上的医院。企业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开办的医院等级可以比较确定。经评估,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将各级医院分为A级、B级、C级,其中增加了三级医院,又分为三级医院和10级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