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公安侦查期限最长是多久?是否侦查可以无限期?侦查终结是否可以一直压案不移送审查起诉?

如题所述

当然不可以啊,一般为两个月。
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三、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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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3
不可以无限期,行政拘留是15天,刑事拘留是37天,检察院不批捕的就要放人。
第2个回答  2019-12-03
这个真没有规定,只有强制措施期限,如果侦查终结了,就必须移送,前提是嫌疑人需要到案
采纳谢谢
第3个回答  2019-12-03
不可以无限期,行政拘留是15天,刑事拘留是37天,检察院不可以无限期,行政拘留是15天,刑事拘留是37天,检察院不批捕的就要放人。不批捕的就要放人。
第4个回答  2019-12-03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对嫌疑人决定逮捕时,一般是7日必须提交检察机关批捕,特殊情节可以延长30日,也就是说37日内必须决定是否逮捕。逮捕后的侦查工作,视案情而定。一般检查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二次后,既可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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