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违规,懒政、态度恶劣,勾结村霸、滥用职权、视贫困户生命如草芥等等!使党的光辉失去光芒!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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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2
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也可以向新闻部门进行反馈报道。
第2个回答  2019-03-22
村干部是基层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终贯彻者和执行者,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依靠力量。当前,绝大多数村干部都能主动作为,为民干实事,但从笔者在基层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仍有一些村干部党的宗旨意识、法纪观念淡薄,致使农村“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也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
乡村腐败中的两种形式——“小官巨贪”和“微腐败”看似截然不同,其实质别无二致,都是以权谋私。顾名思义,“小官巨贪”指官职低、权力小、贪腐数额巨大的腐败行为。乡村“微腐败”则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以微权力为凭借,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微利的腐化堕落行为。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后,自上而下的惩贪反腐及各类“微腐败”专项整治雷厉风行,大贪巨腐整治成效卓然,“微腐败”治理亦收效颇丰。人民对廉政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拔升,但“微腐败”量大面广,加之其形式隐蔽,取证困难,治理难度仍然较高,尤其突出体现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探究乡村干部“微腐败”类型、重点领域及腐败方式,剖析其产生根源,创新“拍蝇”治理路径,以有效遏制村干部“微腐败”增量的同时净化其滋生的社会土壤,不仅是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可靠路径,也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保证。
治理村干部“微权力”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也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能否顺利落实在确立党管农村原则的新生代,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加大对于村干部“微权力”的惩处力度,提高村民素质,强化外部监督能力,从治标入手,辅之以文化治理,在遏制村干部“微腐败”增量、消减存量的同时,逐步实现乡村“微腐败”治理的标本兼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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