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抓人的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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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1
具备嫌疑人、窝藏犯等基本要素即可!被冤枉了也没办法,政策就是有空子可钻的!
第2个回答  2012-05-31
拘留证或者逮捕证追问

是不是得罪了派出所的人他们就会公报私仇啊

第3个回答  2018-07-10
公安机关抓人分二种情况:一是群众报警,比如群众报警某地方有人赌博,二个以上民警可以出警到报警地点,将涉嫌赌博人员带回派出所,这个过程只需要出示警察证就可以将人带回,法律上叫"口头传唤"。第二种情况是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比如二个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个疑似吸毒人员,经出示警察证后,可以将该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尿液检测,确定是否吸毒。总体来说,民警只要在工作中发现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经出示警察证后都可以将人带回(抓人)公安机关审查。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8-12-09
《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做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做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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