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对题目的意思是不是理解对了
梁慧星是民法方面的专家哦 他还有本民法解释学的书
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13-297页。
法律解释的方法可分为一般解释方法和特殊解释方法。
1.一般解释方法
一般解释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语法解释,又称文法解释、文义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文字和语法结构出发来说明法律条文的含义。
逻辑解释,是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概念的逻辑联系来说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达到对法律规范的统一理解。
历史解释,是从立法的历史背景和新旧法律的比较中说明该法律的内容和含义。
系统解释,是运用系统的方法把某一法律、条文或规范置于整个法律体系、法律文件中进行比较分析,从其在整个法律体系、法律文件及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作用、相互联系等来说明该法律、法律条文或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以求得更全面、准确的理解。
目的解释,是以合理的意图为目的所进行的解释。
2.特殊解释方法
按照法律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字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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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aw28.com/html/la2/la2s1/20070409/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