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次签订齐价合同典故是如何由来的?

如题所述

盛宣怀,字杏荪,又字幼勖,号次沂,别号愚斋,晚号止叟。江苏武进(今常州市)人,中国近代著名的洋务派大商人。同治九年(1870)入李鸿章幕,十二年后历任轮船招商局会办,督办、电报局总办、华盛纺织总厂督办,署天津河间兵备道、津海关道、山东登莱兵备道兼东海关监督、津海关道兼津海关监督等职。他为李鸿章办洋务十余年,轮船、电报、纺织等主要企业,几乎全由他掌握。甲午战争后,为湖广总督张之洞经办芦汉铁路,开设中国通商银行,控制汉冶萍铁、煤厂矿。后出任邮传部右侍郎,将汉阳铁厂、大冶铁厂、萍乡煤矿合并,成立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任总理。在他经营轮船招商局期间,先后三次与外国轮船公司签订齐价合同,使轮船招商局在与外国轮船公司的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并有较大发展。同治十一年(1872),由他筹办轮船招商局,遇到的主要竞争对手是美国旗昌轮船公司。该公司历史久,实力雄厚,通过压价的手段企图挤垮轮船招商局。招商局的实力虽不如旗昌公司,但因官商协力、上下团结一心,不但没被挤垮,还稍有赢利。而旗昌公司“力争一年,暗亏已重”,股票大跌,损失惨重,结果被招商局所吞并。招商局战胜旗昌公司之后,主要的竞争对手变为英国太古轮船公司及怡和轮船公司。为挤垮招商局,太古、怡和也采取压价的手段招徕乘客。但招商局的业务不仅载客,还漕运粮米。漕运三个月粮米,即可维持一年的费用。所以,以压价的手段长期竞争,首先对洋人不利。太古、怡和终于坚持不下去了,于光绪三年(1877)冬,不得不与招商局第一次签订齐价合同。光绪十一年(1885),盛宣怀出任轮船招商局督办,实现了他控制招商局的夙愿。中法战争期间,为保存招商局财产,曾将船只售与美国旗昌洋行。盛宣怀上任后,几经周折,向英国汇丰银行借款三十万镑,按原价将售与美国旗昌洋行的船只赎回。招商局面临的仍是太古、怡和两大外国轮船公司的有力竞争。光绪十六年(1890)初,招商局与太古、怡和的第二次齐价合同期满,太古、怡和又开始压价竞争。招商局一方面采取适当降价的办法,一方面抓住新茶上市的有利时机,将运输茶叶的业务承揽下来,竭尽全力多揽客货,改善经营。太古、怡和无法战胜招商局,又与招商局第三次签订齐价合同。之后,招商局的赢利逐年增多。招商局面值百两的股票,由光绪十六年的五十两,至光绪十九年上涨为一百四十两以上,显示出齐价合同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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