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教师资格证每年考试报名的时间

如题所述

2020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时间(一年两次)
根据“陕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可知,陕西2020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申报时间如下:
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上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其中:6月1日至6月6日系统维护);下半年: 10月15日至10月30日。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认定机构:
我省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毕业季如因各种原因未能申请认定的,毕业后下一个认定季在户籍所在市申请认定。西咸新区的申请人暂在西安市或咸阳市申请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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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5
一年和一年不一样,今年已经过了,等明年吧
2009教师资格证考试通知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资格制度,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作为国家法定的职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一、考试组织
2009年,全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筹管理,分步实施。
二、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
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热爱教育事业,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经考试合格的,可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是: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其中:
①申请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含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西安教育网
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③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含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④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中师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含学前教育专业);
⑤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他专业毕业生(不含中专)按非师范教育类人员对待。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具备担任教师工作所必须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和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明》,符合《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规定的免试条件人员除外。
具备基本的教师专业技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参加由市、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西安教育网
7.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必须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西安市行政区划内的中国公民。
三、认定程序
(一) 报名
1.时间安排
报名:3月3日—8日 交表:3月9日下午5时前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时,根据申请教师资格类别到相应的工作组交验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并留复印件(A4规格一份),经审验合格领取《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规定,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与考试。同时规定:“申请认定前已在有关高等学校和教师进修院校或者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过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课程并经考试合格者”,“经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批准,可免于参加相应课程的培训和考试(免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在下一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当重新参加培训与考试。”
按上述规定,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有效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含此前市教师资格办发放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可免于培训和考试,但须提供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从个人档案中提取成绩单者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持《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收费处缴纳教育基础理论考试费。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8〕16号)规定执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按25元/人·科收取。
6.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持收费单到工作组领取申请表格。
7.申请人员按要求填写各项表格、盖章后,交回报名点,交表截止日期为3月9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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