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结婚,婚后与父母共住的老房拆迁,拆迁安置协议及商品房出售合同上签了父母与我的名字(目前房产证还没办),丈夫在2002年(已成年未婚)有一套和其父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夫妻二人均没有单独的产权房,现在我们夫妻想买房还能享受首套房待遇吗?如不能的话,有办法可想吗?
配偶是婚前的,婚后我们作为一个家庭并没有独立住房,这样的政策也太紧了,根本付不出七成。如果份额过户要交多少税费手续费等?
追答那没有办法,政策法规是那么定的,不是针对你一家,十几亿任何你一个待遇。只要婚前在房管有住房情况备案,以及或是有贷款买房子记录,你俩婚后再买,都是二套!这叫认房认贷。
过户税费,依照你们选择过户方式不同以及过户份额,以及住房性质有关。
可以选择赠与和买卖方式过户,赠与不省钱,而且赠与得到的住房以后卖掉需承担赠与部分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与时候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税,
买卖;要看卖家是否满五唯一,是的话,免除个税和营业税,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契税90平以下1%,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所有税费计算和缴纳按照品估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