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父母有套共有产权房(婚后),丈夫与父母有套共有产权房(成年婚前),我们还能享受首套房待遇吗?

本人2012年结婚,婚后与父母共住的老房拆迁,拆迁安置协议及商品房出售合同上签了父母与我的名字(目前房产证还没办),丈夫在2002年(已成年未婚)有一套和其父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夫妻二人均没有单独的产权房,现在我们夫妻想买房还能享受首套房待遇吗?如不能的话,有办法可想吗?

你配偶名下有了和他父母共有的一套住房,暂且不说你名下房产情况,只要你俩领取结婚证,你俩再买房,都是算二套,首付6--7成,契税3%,贷款利息上浮1.1倍。
想买房算首套,需要你配偶把他名下房产份额过户给他爹妈,自己名下无房,再有你把你名下房产份额放弃,过户给你父母,你俩无房无贷,再买住房算首套。追问

配偶是婚前的,婚后我们作为一个家庭并没有独立住房,这样的政策也太紧了,根本付不出七成。如果份额过户要交多少税费手续费等?

追答

那没有办法,政策法规是那么定的,不是针对你一家,十几亿任何你一个待遇。只要婚前在房管有住房情况备案,以及或是有贷款买房子记录,你俩婚后再买,都是二套!这叫认房认贷。
过户税费,依照你们选择过户方式不同以及过户份额,以及住房性质有关。
可以选择赠与和买卖方式过户,赠与不省钱,而且赠与得到的住房以后卖掉需承担赠与部分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与时候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税,
买卖;要看卖家是否满五唯一,是的话,免除个税和营业税,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契税90平以下1%,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所有税费计算和缴纳按照品估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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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10
首先你和你父母的房子是拆迁房,而且现在没有产证,交易中心鉴定是否首套是按照产权证登记为依据的,你们还没有产证交易中心就把你定为名下无房,你丈夫的房子是婚前的,你们现在已经结婚成为一个新的家庭了,在交易中心眼里购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房产政策明确规定子女婚前与父母共有住房婚后在购一套房算首套,首付30%,贷款70%,但是契税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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