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上面没写身份证号码,只有本人姓名和公司的公章,这样可以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不符合规范,“没写身份证号码,只有本人姓名和公司的公章’,不是离职证明。应该要求单位出具有劳动部门盖章的统一格式的离职证明,如果没写,可能涉及伪造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又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是有固定模板的,包括离职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离职日期、离职原因、在职期限,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和公司的公章,离职证明主要是证明离职人员与公司已解除劳动关系,身份证号码是必须要填的。

扩展资料:

一男子伪造离职证明骗过仲裁落网法院

借口自己离职是由公司单方面毁约,周某伪造了一份《离职证明》并偷盖单位公章,以此作为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结果,仲裁裁定认可了周某的申请,裁定由用人单位向周某支付4万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对于这一结果,用人单位认为自己遭到了劳动者的“碰瓷”,随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后判定,用人单位不需支付这份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1999年8月周某入职北京某服饰公司。2008年1月1日,周某与公司订立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周某担任业务主管,每月基本工资1900元等内容。2010年7月30日,周某离职。可对于周某是否自动离职,双方说法不一。

公司指出,周某离职时私自偷盖了公司公章印文,伪造了离职证明等证据,并在离职证明上谎称是公司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而周某则辩称,自己离职是因为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诉讼过程中,双方就《离职证明》的真实性申请了鉴定,结果显示周某提供的《离职证明》中所盖公章确与单位公章一致;但是,这份材料是先形成印文后才有的印刷文字。

“离职证明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办完离职交接手续后交给我的,至于是先盖章还是先打印我不清楚,也与我无关。”庭上,周某激动地说。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离职证明》的文字内容出自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仅靠《离职证明》不足以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解除的行为,周某据此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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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没写身份证号码,只有本人姓名和公司的公章’,不是离职证明。你应该要求单位出具有劳动部门盖章的统一格式的离职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16
有你和公司的合同书及相关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再加上劳动保障局的备案,即使没有身份证件号码,也没有关系,不过一旦发生纠纷,你要调取以上相关材料。
第3个回答  2012-06-16
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2-06-16
可以,关键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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