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招聘生产岗的时候说试用期半年,结果半年后又说要见习半年。等于一年都是试用期工资,合法吗?

如题所述

  见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在于,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劳动部在1996年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时也以复函的形式规定“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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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14
这种情况不违法。试用期不合格随时可以解雇;试用期满需要有见习期,是熟练工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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