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病复发再请病假单位不批

我在单位从2008年5月工作至今,2010年12月因病(非工)住院休息了一个月,2011年旧病复发,7月、8月、9月休息了三个月,现在我又旧病复发了,请问我还有权再请病假吗?单位有权不批吗?

只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你当然有权请病假,法律并没有规定请病假的天数,相反保护职工请病假的权利。只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单位就应当批准,如果单位就是不批你可以找工会协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诊断证明、向单位请病假的证明)直接休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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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5
2回事。
一个是医疗期。这个医疗期只要你有相关医院的证明,单位批不批你都有权利按照你的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医疗期。
另一个是请病假。这个病假则需要根据单位的相关规定来请示。如果你符合规定,可以按规定的程序请假。但是你要注意,你只有4年的工龄,却已经有4个月的病假,超过了医疗期的规定。如果单位援引《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你就危险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15
找上级领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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