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条之类的证明,该怎么办?请求回答,谢谢各位了

我爸爸在杭州留下的夏氏棕棚厂打工十几年了,当年进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如今在工作时不小心截掉了半根左手的食指。可老板不愿意赔偿,只是付了医药费,现在在养伤,少了半根指头也不能做什么重活了,我爸还需要老板赔偿一些其他费用,补助一下生活,老板不愿赔偿,我爸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条之类的证明,该怎么办?

  涉及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认定—工伤待遇索赔—执行需注意的问题:

  1、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保管好工资条、上班卡等原始资料。

  2、保管好原始病历、相关票据等。

  3、注意时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而言,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有劳动合同的,提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提交证明材料,如工资条、银行卡等工资报酬领取的证明或者是单位同事的书面证明。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可以提交劳动仲裁解决,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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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5
1、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赔偿。
2、具体怎么取证可以当面咨询,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到我们法律咨询事务所。
3、仅供参考。追问

可是鉴定工伤的有关部门需要厂方的营业执照,这个老板不可能给啊

追答

不是非得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信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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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6-15
你爸爸在一起的工友总归有吧,可以佐证的呀。
第3个回答  2012-06-15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找证明,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然后通过工伤认定评定为工伤,只要评定了,再根据新工伤保险法的规定索要医疗费、生活补助、护理费、甚至是补交这十几年的保险费。可能有点麻烦,事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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