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精神残疾三级人员,其父母及配偶都以去世,其子女是监护人。请问1:母亲是否有权立遗嘱? 2:子女作为监护人是否有权继承其全部财产? 3:子女是否有权在其在世时将房产改名到自己名下?
残疾证精神三级残疾算精神正常么?
精神三级残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不能正常立遗嘱要看司法怎么鉴定
也就是说监护人是法定继承人,被监护人即使立遗嘱,也是无效的是么?监护人是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无配偶无父母,只有子女,那么,其子女是有权全在其去世后,继承全部遗产的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