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如题所述

2005年,在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加强了资源供应调控。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总量,严把建设用地预审、审批和批后监管“三个关口”国土资源宏观调控作用得到强化;加强规划计划管理,统筹高速公路、铁路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缓解了全省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问题;强化矿权管理,暂停探矿权审批,提高开发准入门槛,实施采矿权源头控管。

●整顿规范了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秩序。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顺利通过了国务院的检查验收,恢复了正常的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了全面好转。

●开展了新一轮国土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工作,完成了《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报告》和《山东省土地利用需求预测报告》,制定了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开展了“四查清、四对照”,为规划修编的全面开展打下了基础。开展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开展了山东省地质勘查规划研究和山东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研究,编制了《山东省地质勘查规划》和《山东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国土资源规划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制度,加大开发整理复垦力度,规范了项目管理。组织上报国家投资项目89个,预算总投资21.78亿元,项目完成后可新增加耕地面积15 383.46公顷。开展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等级折算和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方案编制等研究工作。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1.土地资源现状、结构及特点

据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全省土地总面积15 712 630.50公顷,人均土地面积0.17公顷,位于全国第27位。各种土地类型中,全省农用地面积为11 571 889.07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73.70%;建设用地2 422 420.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0%;未利用地1 718 321.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0%。

农用地主要分布在鲁东丘陵地区和鲁中南山区和鲁西北平原。其中,耕地面积7 518 920.33公顷,占农用地的65.00%,人均耕地0.08公顷,位于全国第18 位,人均占有耕地小于1亩的有济南、淄博、枣庄、泰安、莱芜五市;农业人口人均耕地0.12公顷,低于全省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平均数的有淄博、枣庄、济宁、泰安、烟台、日照、莱芜、临沂、菏泽9 市。全省园地1 020 740.99公顷;林地1 351 620.46公顷;牧草地34 052.94公顷,其他农用地1 646 554.35公顷。

建设用地中,主要居民点工矿用地2 010 990.65公顷;交通用地161 333.97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50 095.55公顷。

未利用地中,主要为荒草地 538 948.47公顷,占未利用地的 31.4%;盐碱地224 278.80公顷,占13.10%;滩涂253 589.47公顷,占14.80%;苇 地77 402.40公顷;沙地9 191.45公顷;沼泽地703.34公顷。未利用土地主要分布在黄河古道沿线、黄河冲积平原以及沿海地区。其中以荒草地、盐碱地、滩涂居多。

2.动态变化情况

全省土地调查总面积增加7 262.04公顷,主要原因:①土地更新调查中,增加部分岛屿调查;②沿海地区使用了土地调查底图,滩涂界线调整引起部分滩涂面积增加。

主要变化的地类为:耕地净减21 213.82公顷;园地净减11 181.55公顷;林地净增3 596.27公顷;牧草地净减2 789.83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净增32 494.21公顷;交通用地年净增5 950.4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净减12.58公顷。荒草地净增11 222.93公顷,盐碱地净增1 498.78公顷。苇地净增1 091.27公顷,滩涂净减5 139.23公顷。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全省农用地结构如表1所示:

表1 2005年全省农用地构成

耕地动态变化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耕地增加情况(见图1)。因为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增加耕地33 617.08公顷,其中,土地开发增加耕地9 659.05公顷(主要集中在滨州、东营、烟台等四市);复垦增加耕地1 616.92公顷(主要集中在潍坊、济宁两市);整理增加耕地7 750.35公顷(主要集中在潍坊、济南、青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10 692.43公顷,主要反映在济南、青岛、莱芜三市消化了更新调查量。其他原因开发耕地3 898.33公顷。

(2)耕地减少情况(见表2)。

图1 2005年山东省耕地面积增加来源分布图

表2 2005年山东省耕地减少原因

因农业结构调整、建设占用、灾毁等减少耕地54 830.90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25 884.4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3 000.69公顷;灾毁耕地1 850.82公顷,主要是菏泽、济宁因黄河侵蚀及采煤塌陷所致;生态退耕760.79公顷;因取土、采矿、防风固沙、沉沙等原因减少耕地3 334.15公顷。

2.建设用地情况

2005年是全省经济发展较快,外经外贸、高新技术、民营经济三个亮点及县域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在保障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基本用地需求的同时,强化土地规划和计划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用地审批管理,有效控制了建设用地总量。

2005年全省共批准建设用地29 956.37公顷,其中省级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5 310.25公顷,比2004年增加92公顷,其中农转用9 760.01公顷,耕地7 502.40公顷;国务院审批面积15 240.50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13 686.01公顷,耕地10 984.41公顷。2005年全省实际征用土地面积29 409.45公顷,其中征用农用地22 665.75公顷,耕地18 045.98公顷。征地总费用1 310 186.25万元,安置农业人口423 065万人,说明在土地征用中,保护耕地的政策措施基本落实,见图2。

图2 2001~2005年山东省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三)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5年全省共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项目1 964个,开发整理土地面积63 868.76公顷。新增农用地面积27 462.73公顷,增加耕地24 310.99公顷,增加建设用地187.82公顷,总投资额为142 702.40万元。其中土地整理44 960.13公顷,投资额为92 672.63万元;土地开发14 615.98公顷,投资额为35 591.95万元;土地复垦4 292.65公顷,投资额为14 437.82万元。为全省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作出了贡献。

据分析,全省待整理耕地面积5 159 105.01公顷,可增加耕地面积462 474.37公顷,增加耕地系数8.96%;待整理农村居民点面积 853 382.72公顷,可增加农用地面积246 722.77公顷(其中耕地191 687.90公顷),增加耕地系数22.46%;待复垦土地面积124 712.65公顷,可增加农用地面积98 836.78公顷(其中耕地70 971.40公顷);待开发土地面积550 912.38公顷,可增加农用地面积432 427.82公顷(其中耕地309 137.05公顷)。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状况

全省已发现矿产150种,其中已查明资源储量的81种。在查明储量的矿产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24种,非金属矿产47种,水气矿产3种。

全省矿产资源总量较大,保有储量居全国前三位的矿产有24种。保有储量占全国比例较高的矿产有:石油、金矿、金刚石、石膏、晶质石墨、饰面石材、玻璃用砂岩、陶瓷土。此外,煤、铁、铝土矿探明储量也较丰富。全省保有资源储量潜在总值43 500亿元,约占全国3.43%,居第7位,人均占有资源量相当于全国人均值的49%,居第11位,属于矿产资源单位面积丰度值较高,总量中等丰富,人均占有资源量相对较少的省份。

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1 445 处,其中能源矿产380 处,金属矿产277 处,非金属矿产305处,水气矿产483处。仅有少数产地,如济宁煤田和巨野煤田、大汶口石膏矿、新城金矿、大汶口岩盐矿等属大型、特大型,中、小型矿床占80%以上。探明的矿产多为共(伴)生矿产,其中以金属矿产居多,如铜、铅、锌、银、锆英石等全部是综合矿。许多重要矿产多为贫矿或难采、选、冶矿产,如60%以上的铁矿和大多数铜、铅、锌、铝、磷矿、硫铁矿、自然硫、钾盐等矿产均属于贫矿或开采条件很差的资源。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5年全省属地化地勘单位地质勘查投入411 11.87万元,比2004年增加20 178.87万元,增加96.40%。其中,地方财政拨款6 580万元,国内企事业单位投入33 691.67万元,占总投入的81.95%,并且有快速增长的趋势。

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398 909 米,坑探工作量209 339 米,年末勘查从业人员1 991人,其中技术人员551人,劳动报酬4 372.6万元。

新发现矿产地10 处,其中煤矿2 处,铁矿2 处,地下水6 处。新增煤炭资源储量2 655 109.00千吨,地下水201 000方/日。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严格实施《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要求,严格审查矿业权人的勘查、开发申请,对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2005年末全省共有勘查许可证1 508个(见图3),共批准登记面积25 841.63平方千米,探矿权使用费483.22万元,其中2005年新立612个,批准登记面积12 896.12平方千米,探矿权使用费129万元;年末采矿许可证件8 119个,批准登记面积5 599.14平方千米,采矿权使用费4 336.04万元,其中2005年新立1 693个,批准登记面积353.85平方千米,采矿权使用费136.26元。

图3 2005年山东省矿产资源勘查证按矿种统计分布图

三、国土资源市场建设

(一)土地市场

强化“五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土地收购、储备、供给机制已经形成。全年实现政府土地收益277.19亿元,比去年增加了24.19亿元。土地市场得到稳定发展。

1.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共出让土地7 775宗,其中:招标、拍卖、挂牌1 859宗,协议出让5 916宗,出让面积17 959.49公顷,比2004年减少1 409.46公顷,减少7.28%,土地成交价款4 985 894.51万元,比2004年增加495 951.25万元,增长11.05%;全年出让面积占全年供地的71.77%;划拨面积3 168.20公顷,租赁面积3 813.51公顷,获土地租金8 002.32万元;其他供地方式供地面积63.68公顷,收入8 478.52万元。

2.土地二级市场

土地使用权转让16 484宗,面积4 493公顷,获转让金1 202 776.7万元;出租3 759宗,面积3 085.82公顷,获租金4 185.05万元;抵押11 291宗,面积22 913.01公顷,抵押金额8 989 873.05万元,有效地盘活了存量土地资产,促进了全省存量土地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二)矿业权市场

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在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要进行总量调控,并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全省探矿权出让4宗,获出让交易金额19 938.34万元,比2004年增长228.85%。增长原因是进行了山东省东平县大牛地区铁矿探矿权公开拍卖,有来自省内外11家企业参与竞买。该探矿权经依法评估价款为13 430万元,起拍价为1 600万元,经过17轮激烈角逐,最终以15 030万元的高价竞得,高出起拍价13 430万元;探矿权转让123宗,比上年增长 19.4%,转让价款 24 113.21万元,比 2004年减少 11 143.33万元,减少31.61%。采矿权出让 5 060宗,获得出让交易金额 76 029.8万元,其中招拍牌挂40 894.01万元,占总交易额53.79%;采矿权转让56宗,转让价款32 503.47万元,比2004年减少132 763.53万元,回落80.33%,见图4。

图4 2001~2005年山东省采矿权流转情况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省共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6 277件,当年发生案件5 125件,其中,土地违法案件3 899件,涉及土地面积2 822.47公顷,涉及耕地2 028.92公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 226件。

2005年发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立案5 586件,立案率89%,其中,发现土地违法案件5 051件,立案4 360件,立案率86.32%,涉及土地面积3 677.34公顷,涉及耕地2 739.59公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立案1 226件。

2005年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5 572件(含上年未结案件305件),2005年发现违法案件结案5 267件,结案率94.53%,其中,土地违法案件结案4 330件,结案率94.13%,涉及土地面积3 706.36公顷,涉及耕地2 794.18公顷,较往年均呈下降趋势(见图5);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结案1 242件,结案率94.86%,较往年有所增长(见图6)。

图5 2000~2005年全省土地违法案件审结情况

通过动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4 890件,涉及土地面积2 715.27公顷,耕地1 820.05公顷。挽回经济损失20 708.70万元。共拆除建筑物286公顷;没收构建物214.55公顷;收回土地402.99公顷,其中耕地259.78公顷;全年共收缴罚没款20 707.87万元,其中,土地违法案件罚没款19 819.85万元,矿产违法案件罚没款888.02万元。

图6 2000~2005年全省地矿违法案件审结情况示意图

随着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成果的巩固和加强,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明显好转。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土地执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各级执法监察力度明显加强,各类案件的查处也取得了较大成效,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等现象的发生。2005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 5 051件,与 2004年的 9 590件相比,减少47.3%。其中,发现历年隐漏案件1 152件,比2004年减少了74.82%;当年发生的案件3 899件,比2004年减少了22.3%。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4件,比2004年增加58件。审结112件,审结率83.58%。其中维持62件,责令履行3件,变更1件,撤销15件,撤回申请31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2005年,全省年末从业人员20 25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 881人,研究生以上109人,大学本科及大专12 920人,高中及中专6 475人,初中及以下人员748人,其中大学本科及大专以上学历占64.33%。经费收入105 373.7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84 947.50万元,其他收入20 426.25万元;乡级土地所1 556个,人员8 651人,其中专职人员8 347人。

七、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情况

2005年,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培训人数达263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174人次,行政学院学习24人次,参加其他院校培训65人次,其中学历教育91人次。通过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八、信息化建设情况

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网建立,为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奠定了基础。年末从业人数332人,其中技术人员201人,投入信息化建设经费1 917.47万元,其中硬件827.86万元,软件经费734.19万元,比2004年增长5.82%。

九、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全省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需求量进一步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②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有待加强,少数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和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以旧村改造为名进行房地产开发,规避招拍挂,干扰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③基层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相对薄弱,机构、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发展改革中加以解决。

(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强化宏观调控

认真贯彻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认真执行土地利用计划,切实保护耕地,积极推进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成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三农”、“三高”、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国家、省重点工程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对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投入产出率低的建设用地及开采方式、技术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的矿产开采项目坚决予以限制,不予审批。

2.深化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对商业、旅游、娱乐、经营性房地产等四类经营性项目用地,坚定不移地推行招拍挂出让制度。研究建立城市供地计划体系,逐步定量、定性、定位提前公布供地计划。对除四类经营性用地外具有竞争性的其他用地,也要逐步引入公开竞争机制。严格执行协议出让最低限价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要加大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力度。凡是可以用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不得采用直接审查批准的方式出让,不断扩大出让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以及不需勘查可直接授予采矿权的,均要依法有偿出让;对延续、变更登记的采矿权,原则上以有偿出让方式重新授予;矿山企业转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要依法缴纳采矿权价款或转增国家资本金。加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投入,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源储备。

3.推进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和土地登记与矿权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公布土地利用规划与供应计划、矿权投放量与布局等管理信息。推广应用国土资源利用动态遥感监测与资源信息数字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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