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非全日制用工适用劳动法。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适用劳动法。并且非全日制用工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