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钱借给女朋友的同事,我有事由女朋友拿去给她同事,写欠条时候女朋友写的她的名字,现在分手,由于当初欠条写的她的名字,女朋友不承认是我出的钱,我想要起诉,我有二个她同事的录音,她二个同事当初口头担保的,也知道是我出的钱,还有被借方也知道并承认是我出的钱,就论我现在的这三个人证证据,起诉原女友的话证据足够吗?多少胜算?不懂法律的不要乱评论,谢谢懂法的为小弟解答!
借钱的人后来没有能力偿还,去法院起诉了他,冻结了工资卡,借条写的是女朋友名字,但是后来和女朋友分手了,女朋友就不承认了,我现在拥有这三个人证的证据,如果起诉我前女友,请问我有百分之多少可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