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钱借给女朋友的同事,我有事由女朋友拿去给她同事,写欠条时候女

我出钱借给女朋友的同事,我有事由女朋友拿去给她同事,写欠条时候女朋友写的她的名字,现在分手,由于当初欠条写的她的名字,女朋友不承认是我出的钱,我想要起诉,我有二个她同事的录音,她二个同事当初口头担保的,也知道是我出的钱,还有被借方也知道并承认是我出的钱,就论我现在的这三个人证证据,起诉原女友的话证据足够吗?多少胜算?不懂法律的不要乱评论,谢谢懂法的为小弟解答!

一,借钱要写借条,不是写欠条。二,法院是讲证据的地方,要有证据才能起诉。三,借钱的人承认是借的钱是你的,让他直接把钱还给你就可以了,不需要他做证人到法院起诉。四,你和你女朋友之间的经济往来别人是不清楚的,只有你们各自拿出证据才可以打官司,法庭上,谁的证据充足,谁的证据有力,谁就能赢。追问

借钱的人后来没有能力偿还,去法院起诉了他,冻结了工资卡,借条写的是女朋友名字,但是后来和女朋友分手了,女朋友就不承认了,我现在拥有这三个人证的证据,如果起诉我前女友,请问我有百分之多少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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