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分四种情况: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成本,成本与所付现金的差额记资本公积。
2、以发行权益性证劵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成本,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记资本公积。
3、如果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合并方应当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4、如果被合并方本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应当以其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确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