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6-12
经过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单位还不支付相应的费用,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是违法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次月起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纠纷解决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7、8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9条规定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经过仲裁程序才能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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