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中自招政策

如题所述

青岛高中自招政策如下:

1.报名对象:

报名参加高中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并符合招生条件。

2.招生计划:

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相应年级招生计划的20%(此处以2019年青岛市教育局的政策为准),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局申请招生计划,并对外公布学校的相关信息。

3.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是针对所有本市初中毕业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初中、民办初中、完全中学等,以及落实义务教育政策但未就读初中的学童。

4.招生程序:

一般来说,高中自主招生由两个部分构成: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能力,如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面试则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如思维能力、人际交往等。具体流程会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方案而有所不同。

5.招生比例:

按照教育局规定,高中自主招生实行“4+1”政策,即一个学生至多只能在4个学校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最终选择合适的学校并进行线下填报志愿。此外,每所学校招生比例不得超过考生报名人数的2倍,最多录取5%左右的考生。

需要注意的是,高中自主招生政策因时间和地点等因素而不同,具体政策以青岛市教育局公布的政策为准。

青岛简介如下:

青岛,简称“青”,旧称“胶澳”,别称“琴岛”、“岛城”,隶属山东省,青岛地处山东半岛南部,东、南濒临黄海,东北与烟台市毗邻,西与潍坊市相连,西南与日照市接壤。截至2019年青岛市辖7个市辖区,代管3个县级市(胶州、平度、莱西)。

有街道(镇)145个、社区(村)6626个。截至2021年全市总面积为11293平方千米,海域面积12240平方千米。截至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1034.21万人。2022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4920.75亿元。青岛市被誉为“东方瑞士”,因古代渔村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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