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老婆二十年前和别人结过婚并且和对方生有小孩,小孩现在二十多岁,至今未离婚又和我以夫妻名义...

我现在的老婆二十年前和别人结过婚并且和对方生有小孩,小孩现在二十多岁,至今未离婚又和我以夫妻名义生活十五年并且生有小孩今年十三岁,她这样构成重婚罪吗?

1、她肯定构成重婚罪;
2、你与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若起初你也知情,你也构成重婚罪;
3、重婚罪,虽属公诉案,但也是属情节轻微的犯罪,通常无人告诉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4、若方便的话,去办一下离婚手续,若没有遗产之类的其他纠纷,不办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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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0
已经生活在一起二十多年了,你还不了解自己的老婆吗?只要你们在一起就好。她以前的婚姻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了。你们现在才是夫妻,只是没登记罢了。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好好思考,记住女人不容易
第2个回答  2012-06-10
按照法律是构成重婚罪的,但你知道他以前接过婚,在未离婚情况下,却还和她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也负有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06-10
不论同居几年都是同居,只有去登记了才是事实夫妻
只有事实夫妻,有一方和别人同居,离家几年后,可以由法律途径取消夫妻关系,她这样做应该不属于重婚罪,以前的婚姻由于长期不存在已经灭失,孩子已经20多岁也不用抚养了。你们可以先去法院撤销她以前的婚姻,然后再去登记结婚。
第4个回答  2012-06-10
额 该离婚的赶紧离了吧 孩子都那么大了 拖拉什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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