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长期在国外,不能回国来办理离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1、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诉讼,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二)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法院审查立案后,被告杳无音信的,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主管外交的部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国籍, 在国内领取结婚证书,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离婚事宜。
若一方不能回国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即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那应该怎么离婚呢?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
1、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诉讼,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
(二)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
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审查立案后,被告杳无音信的,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主管外交的部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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