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施工应符合设计规范,并在前一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之后,才能继续进行,钢筋混凝土验收应包括钢筋隐蔽工程验收、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弯折验收、钢筋弯钩验收、钢筋加工的形状及尺寸验收、受力钢筋牌号、规格和数量验收等等。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筋等),尚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构配件、预应力锚具等),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者,尚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2、术语
2.0.1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0.2 现浇结构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 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3 装配式结构 prefabricated concrete structure 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4 缺陷 defect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2.0.5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6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7 施工缝 construction joint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8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t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3、基本规定
3.0.1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3.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面三刀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0.3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关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5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前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0.6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3.0.7 检.77 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0—200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