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安管理条例》下例情况算不算殴打他人?在发生口角对方用手抓我衣领时我用手分他手这算不算我殴打...

在《治安管理条例》下例情况算不算殴打他人?在发生口角对方用手抓我衣领时我用手分他手这算不算我殴打他人?相互推拿算不算?

“分他手”不算,相互推拿就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动作不大一般也不算,如果造成轻微伤,还是可以以故意伤害处罚你的。一般这样的情况警方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符合调解的相关条款予以调解。可参考的条款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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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2
嗯~~不要紧张~~这种情况我问你你有没有把对方打伤啊~嗯~还有~对方又没有还手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情节轻微的处5日内行政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事情实在很小的话比如说普通的推推搡搡~~根本没事的~~大概只会教育下
第2个回答  2012-05-12
殴打要有伤,法医门诊鉴定在轻微伤以上才属于治安案件。
第3个回答  2012-05-12
这要看你做的程度,轻的不算,重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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