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融资后,股权怎么分配

我想知道一个公司融资后,股权怎么分配的。 或者给我一些股权分配的实际案例,谢谢咯

公司融资后,股权一般都是根据投入的份额来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实物,那可以根据评估价格、投资者的公认来确认份额,这样的股权分配一般都是投资者根据自己投资的比例所具备的发言权来协商,没有可比性,要具体问题具体协商。

以腾讯公司为例:

在创立之初,“五虎将”们一共凑了50万元,其中:马化腾为首席执行官,出资23.75万元,占47.5%,张志东为首席技术官,出资10万元,占20%,曾李青为首席运营官,出资6.25万元,占12.5%,许晨晔为首席信息官,出资5万元,占10%,陈一丹为首席行政官,出资5万元,占10%。

相较于固定的薪资,股权更具有长远的投资价值。一般来说,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合伙人手中的股权很有可能会翻好几倍,远不是固定薪资可以比拟的,创业者可以以此来说服和吸引优秀人才。

每个创业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股权的分配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方案。但股权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好的股权分配方式不仅可以使股东们的利益最大化,还能使股东们同心协力,一起把精力放在创业团队,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



扩展资料:

天使投资提出一系列相关要求后,公司注册股票数量,内部核算每股价格。同时,所有股东的股票只占到总量的75%左右,由于创业公司没有相应的资金或者技术做抵押,剩下的25%部分用于以下用途:

1、创始人根据贡献拿到一部分股票作为补偿。

2、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给员工发股票期权

3、 公司重要的成员包括CEO,将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几个投资人的股份之和小于公司创始人的,不超过 30%。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联合创始人股权分配:五五分是最糟糕的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分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8
现在创业者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年轻。对创业公司而言,一个好的股权安排无疑至关重要,说最重要也不为过。我在这方面虽没有直接经验,但颇看过一些书籍资料,今天总结提炼一番,供创业者们参考。
  理想状态下,创业公司会经历五个阶段:起始→获得天使投资→获得风险投资(通常不止一轮)→Pre-IPO融资→IPO。通常而言,如能进展到Pre- IPO阶段,创业基本上就大功告成了。股权安排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使公司已经上市,也会因发展需要而调整股东结构。但无论哪个阶段,股权分配都遵循三个原则:公平、效率、控制力。
  公平是指持股比例与贡献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于公司获得发展所需资源,包括人才、资本、技术等,控制力是指创始人对公司的掌控度。
  在起始阶段,产品尚未定型,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之中,核心团队也没有最后形成。此时,股权分配的要义是公平体现既有贡献,确定拿最多股权的公司主心骨,同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以硅谷最有名的三家公司为例。苹果,起始阶段的股权比例是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各45%,韦恩10%;谷歌,佩吉和布林一人一半;Facebook,扎克伯格65%,萨维林30%,莫斯科维茨5%。
  苹果电脑是沃兹尼亚克开发的,但乔布斯和沃兹股份一样(沃兹的父亲对此非常不满),因为乔布斯不仅是个营销天才,而且拥有领导力,对公司未来意志坚定激情四射。而沃兹生性内敛,习惯于一个人工作,并且只愿意兼职为新公司工作,乔布斯和他的朋友家人百般劝说才同意全职。至于韦恩,他拥有10%是因为其他两人在运营公司方面完全是新手,需要他的经验。由于厌恶风险,韦恩很快就退股了,他一直声称自己从未后悔过。
  Facebook是扎克伯格开发的,他又是个意志坚定的领导者,因此占据65%,萨维林懂得怎样把产品变成钱,莫斯科维茨则在增加用户上贡献卓著。
  不过,Facebook起始阶段的股权安排埋下了日后隐患。由于萨维林不愿意和其他人一样中止学业全情投入新公司,而他又占有1/3的股份。因此,当莫斯科维茨和新加入但创业经验丰富的帕克贡献与日俱增时,就只能稀释萨维林的股份来增加后两者的持股,而萨维林则以冻结公司账号作为回应。A轮融资完成后,萨维林的股份降至不到10%,怒火中烧的他干脆将昔日伙伴们告上了法庭。
  萨维林之所以拿那么高股份是因为他能为公司赚到钱,而公司每天都得花钱。但扎克伯格的理念是“让网站有趣比让它赚钱更重要”,萨维林想的则是如何满足广告商要求从而多赚钱。短期看萨维林是对的,但这么做不可能成就一家伟大的公司,扎克伯格对此心知肚明。
  Facebook正确的办法应当是早一点寻找天使投资,就像苹果和谷歌曾经做过的那样。在新公司确定产品方向之后,就需要天使投资来帮助自己把产品和商业模式稳定下来,避免立即赚钱的压力将公司引入歧途。
  这方面苹果和谷歌都很幸运。苹果开业后非常缺钱,乔布斯甚至打算用公司1/3股份换取5万美元(约等于今天的15万美元)。这时候马库拉出现了,这位经验丰富的硅谷投资人不仅带来了公司急需的25万美元运营资金,还带来了宝贵的商业经验,他只要求26%股份。这样,苹果新的股权结构变成:乔布斯、沃兹、马库拉各26%,剩下的22%用来吸引后续投资者。根据《乔布斯传》里的描述,乔布斯当时心想:“马库拉也许再也见不到自己的25万美元了!”
  谷歌的两位创始人同样在公司开张不久就揭不开锅了,他们想筹集5万美元,但是SUN公司的创始人之一、硅谷风投人贝托尔斯海姆给他俩开了张10万美元的支票。我搜遍了网络,翻看了三本谷歌传记,也没查到这10万美元换取了多少股份。但自上世纪末以来,天使投资人所占的股份,一般不低于10%,也不会超过 20%。
  Facebook的天使投资人是帕克的朋友介绍的彼得·泰尔,他注资50万美元,获得10%股份。这之后,Facebook的发展可谓一帆风顺,不到一年就拿到了A轮融资——阿克塞尔公司投资1270万美元,公司估值1亿美元。7年后的2012年,Facebook上市,此时公司8岁。
  谷歌从天使到A轮的时间差不多是一年。硅谷著名风投公司KPCB和红杉资本各注入谷歌125万美元,分别获得10%股份。5年后的2004年,也就是公司创立6年后,谷歌上市,近2000名员工获得配股。
  苹果公司在马库拉投资后没有经历后续融资,4年之后上市,上百名员工成了百万富翁,此时公司5岁。
  这三家都是产品导向的公司,有了产品才去注册公司,但即使在产品导向的公司,产品也不是一切,公司得以运转,除了需要产品(技术)人才,还需要市场人才和运营人才,创业初期,融资人才尤其重要。更重要的,公司需要Leader,也就是主心骨。具备了这五项要素,创业团队才算搭建完毕。
  很少有公司在注册之时就全部拥有上述5项能力,这就是说,创业团队不是一下就组建完毕的,最初的团队成员需要仔细评估自己有什么,缺什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股权分配方案。我认为,在公司主要资产是梦想和未来时,像苹果公司那样预留股份,比像Facebook那样通过增发稀释股份更加简明易行,潜在麻烦也更少。
  随着公司逐渐变大,资本需求会越来越旺,后续融资不可避免,引进经验丰富的运营人才也必须授予其股权或期权,这些都会稀释创始人的股权。事实上,创始人在公司长大之后如何不被董事会踢出自己创办的公司,早已是硅谷的经典话题之一。在这个问题上,苹果谷歌Facebook的故事也各不相同。
  乔布斯在苹果上市4年半后被赶出了苹果公司,踢他屁股的人是他请来的CEO斯卡利。“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想抓住机会改变世界”,当年乔布斯用这句话打动了斯卡利,后者没能改变世界,但是改变了乔布斯。
  公平地讲,乔布斯被赶走完全是咎由自取,苹果董事会1985年赶走他和1997年请回他都是对的。但是,没有一个创始人愿意失去自己的公司,而他们也有办法做到这一点,那就是采用双层股权结构。
  苹果当年是单一股权结构,同股同权,苹果上市后,乔布斯的股权下降到11%,董事会里也没有他的铁杆盟友(他本以为马库拉会是),触犯众怒后的结局可想而知。
  谷歌则在上市时重拾美国资本市场消失已久的AB股模式,佩吉、布林、施密特等公司创始人和高管持有B类股票,每股表决权等于A类股票10股的表决权。 2012年,谷歌又增加了不含投票权的C类股用于增发新股。这样,即使总股本继续扩大,即使创始人减持了股票,他们也不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力。预计到 2015年,佩吉、布林、施密特持有谷歌股票将低于总股本的20%,但仍拥有近60%的投票权。
  Facebook前年上市时同样使用了投票权1:10的AB股模式,这样扎克伯格一人就拥有28.2的表决权。此外,扎克伯格还和主要股东签订了表决权代理协议,在特定情况下,扎克伯格可代表这些股东行使表决权,这意味着他掌握了56.9%的表决权。
  这样的股权结构当然能够确保创始人掌控公司,而像佩吉布林扎克伯格这样的创始人深信没有哪个股东能比他们更热爱公司更懂得经营公司,因此只有他们控制公司才能保证公司的长远利益,进而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
  在中国,公司法规定同股同权,不允许直接实施双层或三层股权结构,但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投票权进行特别约定(有限责任公司),允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自己的投票权授予其他股东代为行使(股份有限公司)。因此,虽然麻烦,但也能做到让创始人以少数股权控制公司。
  问题是,投资人也许并不想这么做,虽说自己的孩子自己最心疼,但犯糊涂的爹妈也有的是。一旦创始人大权独揽,犯个大错就可能让投资人血本无归。
  的确,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但在实际中,双层或三层股权结构能否实施,唯一的决定因素就是创始人和投资人谁更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0-21
合伙人股份分配,我们从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

另外,《公司法》规定:持有33.3%以上股权比例的股东是有否决权的。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合伙人平均分配股权,比如50%对50%,或者33%、33%、34%这样的比例。但这样分股的弊端比较明显,如西少爷、真功夫等案例。

另外,通过股权分配要帮助公司获得更多的资源,其一是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为了吸引投资。所以对投资人需要预留出一定的股份。然而我们建议股权分配的比例:创始人60-70%,联合创始人20-30%,未来员工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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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1-26
经常有客户咨询我,我们要创业,股权该怎么分?在创业过程中,有双方都出钱出力的,也有一方出钱出力,另一方只出钱不出力的,还有更特殊的情况,双方一方有资源,另一方有技术,双方均不用出钱出力,在这些情况下,均涉及股权如何进行分配?

我们先来第一种情况,张龙和刘君是多年的好朋友,共同出资1000万,创办一家教育公司,其中张龙出资510万,刘君出资490万,张龙负责经营,刘君有自己的业务,不参与经营,但刘君有时会参与项目的讨论。双方的股权比例该怎么分呢?你先不看答案,先进行思考,双方的股权比例怎么分?

股权方案:

张龙占股51%,刘君占股49%,现实生活中不少的合作方会进行这样的股权设计,按照出多少钱占多少股进行股权安排,这样的股权方案行不行呢?这样的股权方案称之为股权设计1.0,企业在创业初期没有利润或者利润较低可能没有问题,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利润的不断增多,矛盾的产生就是必然。

假设企业的利润达到5000万,张龙分得利润的2550万,刘君分的利润的2450万,如果你是张龙,你是否愿意进行分配?如果张龙不愿意分配,也就意味着双方的合作陷入僵局。

问题来了,为什么双方在合作之处要按照出资额进行分配呢?
1、比葫芦画瓢,无知者无畏。

在股权合作之初,看身边的人这样进行股权分配,至于身边人为什么这样分配,不知道。其实《公司法》规定,可以按出多少钱占多少股,也可以按照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公司法》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对这句话的理解股东之间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也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最终由出资人说了算。可见 法律对于合作双方是有充分的自主权的。只是合作双方不知道。

2、人力资本变得越来越重要

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不同的时期,创造财富的要素有不同的变化。以中国为例,在农耕时代,土地是财富创造的关键要素,谁拥有土地谁就拥有核心话语权,在中国的西周时期,就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即意味着当时的周王室掌握着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农民被紧紧的束缚在土地上,离开土地就会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随着新中国的建立,社会的生产力不断提升,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农民不断的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不少农民进城打工,在农民乡镇企业开始兴起,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市场属于买方市场,谁掌握资金就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生产,商品是不愁销路的,资金在合作双方之间就显得比较重要。按照出资比例定价矛盾倒不是太突出。

随着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产品严重过剩,企业竞争进入品牌时代,这对企业家的个人能力提出新的挑战,人力资本的价值在企业中显得尤为突出,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中国涌现了一大批杰出的白手起家的企业家,他们一无资源,二无资金,三无人脉,但他们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超前判断以及先天的企业家才能在社会上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如任正非、马云、马化腾等,这些企业家的出现,证明了在这个时代,人才的价值已经超过了资本的价值。

三、企业家卓越应得到充分的肯定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企业家是具有破坏性创新的人,他们具有勇于创新,敢于冒险,不屈不挠,永不服输的精神,他们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如任正非,他在1998年创办华为时,起步资金仅仅2万元,还是六个朋友凑的钱。今年华为的销售额有望突破8000亿,今年双十一华为员工发的奖金达20亿人民币,如果当初按照出多少钱占多少股,假设当时有人出了2000元,占了10%的股份,其必然结果是内耗。任正非曾经公开讲过,后来创始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理念发生冲突,后来为股份还打了官司,任正非花了巨额的代价买回来了其他人股份,现在看来,任正非买回股份的决定是正确的。

相反,马云就显得专业,1999年,马云50万元创业,2000年,孙正义投资马云2000万美金,孙正义占股20%,马云只所以会进行这样的股权设计,是因为背后有专业人士蔡崇信,可见专业人士的重要性。

双方的股权比例该怎么分才是最合理的?天下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我们下一讲讲,如何分才能更合理?我们总结了六种方法,期待你的留言。
第4个回答  2019-10-15
一般而言,技术(包括管理技能)最多只能占30%干股,另外项目又属于你个人的,这块也最多只能占30%干股,所以你一分钱不拿可以占到60%干股。其余人出资只能按照比例分配剩余的40%干股。理论上是这样,但现实是,一可能你的合伙人根本不了解技术和项目参股的比例,二是就算是懂一些,也不可能让你每项都占到最多的30%干股。而且人都希望利益最大化,你认为你有项目和管理,但他们会认为他们出全额资金,你一份没拿,各自都会认为“我”才是关键。尤其是跟朋友,这个更难搞,当然你可以找天使基金,不过那个可能会被骗项目,也可能会得不到太多的股份,天使基金本身也是靠压榨创业人来盈利的。

最好的方式是,你搜集好资料,开诚公布地和投资人谈一下,看技术和项目他们能最多让你分别占多少干股。

当然如果对方实在达不到你的要求,反正项目和管理都是你在做,可以先签三年合作协议,等你有资本了,以后可以一个人重头再来,毕竟钱好找,项目和经验难找,主动权最终还是在你这边。
这样可以么?

追问:
现在有人愿意投资300万元,但就是嫌30%太少,他要求占60%股份, 或者让我同比例注资。但我咨询过律师,他这个要求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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