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崇拜的一个人作文300字 快 急用

如题所述

我崇拜的人
母亲是我最崇拜的人。因为,她爱我,早已超过爱她自己。而她对我的关怀和教导,让我切切实实地领悟到“母爱”的真谛。母亲是一位音乐教师,所以,家里的音乐氛围很浓。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就开始教我弹钢琴。那时我的我很淘气,不愿在钢琴边规规矩矩的坐着,所以,不懂事的我对母亲和钢琴都很反感,甚至有一段时间还要砸了钢琴。让我感动的是,母亲总能想尽一切办法,让我乖乖的坐到钢琴前“玩”钢琴。为了让我把钢琴学得好一些,母亲把辅导电子琴的工作都辞掉了!上小学后,母亲对我的钢琴放松了,开始抓我的学习。三年级期末考试时,成绩一向优秀的我数学只考了83分。那时,卷子还未发下,但性急的母亲已等不到发卷了,她和我一起去老师办公室看卷子并让我重新做一遍。我不愿,却又不敢违抗母亲的命令,因为,母亲的眼睛告诉我,必须这样做。我觉得,这是她第一次对我如此严厉。到五年级时,我的钢琴考过了六级。母亲问我还想不想继续再考,我毫不犹豫的说,不。虽然母亲没说什么,但我能看出她眼里的失望。从此,我就再也没有系统的学习钢琴。时光飞逝,转眼,我就要小学毕业了。为了给我选一个理想的中学,她分别在很多学校给我报了名。那时的母亲,穿梭于市里的许多学校之间,而且,见了熟人,第一要事就是询问那所学校更好。真的,这段时间,母亲是家里最忙的一个。经过一番斟酌,最后,母亲选择了一中。当我拿到一中录取通知书时,母亲高兴得都快疯掉了。那一刻,我第一次感受到母爱的伟大。也是从那时起,我对母亲产生了一种崇拜感!让我痛苦的是,在初一下半学期,母亲因疲劳过度,腰椎和颈椎都得了一种怪病。虽然四处求医问药,但至今都没有彻底治好。妈妈身体虽然不好,但她依然天天为我做早饭。每当看到母亲在厨房忙碌时,我的心中就会涌起一种无以名状的感动。这一刻,我总会不由自主的走到钢琴前,弹起她教给我的第一首曲子——《世上只有妈妈好》。妈妈,在我的世界里,您就是温暖,您就是爱,您是我一生最崇拜的人

市的风景线
有的人崇拜歌手,因为他们有一副好嗓子;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为国争光。而我崇拜的对象确实平凡而朴实的清洁工。
从小,我就看不起清洁工,觉得清洁工的工作脏兮兮的,在我改变看法是就是在不久前。
那是一个清晨,东方刚刚出现一点鱼肚白,街道上一个人影都没有,静偷偷的,偶然有一辆汽车飞奔而过。我从美梦中醒来,想往上个厕所,走过客厅时,忽然闻声有“刷刷”的声音传过来,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这声音显得格外刺耳,激起了我的好奇心。走进窗户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制服的清洁工在扫地,汗水从她那瘦小的身上流下来。我看到这儿,不知不觉改变了心里的想法:清洁工真辛劳,别人都还在梦乡里,他们却起早贪黑的扫地。
早上,我迈着轻快的步子上学,走到一条小路时,看见一个清洁工在扫地,她扫得十分认真,似乎这条街上就她一个人。这时,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由远及近,原来是一个时尚的白领女孩走了过来,当她走过清洁工身边时,清洁工的扫把不小心扫到了她的高跟鞋。“对不起,是我不小心。”清洁工连忙赔礼道歉,可那女孩却尽不领情,皱着眉头说道:“你怎么扫的,这么不小心,下次给我留意点。”清洁工还在赔礼道歉,那女孩却扬长而往。
看到这里,我不禁停住了:这还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吗?我忍不住觉得那清洁工很可怜,便走到她身边问:“你没事吧?”她似乎有点吃惊,随后淡淡一笑:“没事,我习惯了。”说完,又低下了头,继续扫地。忽然,我发现这条街道竟然那么干净。
在上学的路上,我想:固然清洁工很不起眼,但是他们无私奉 献,努力工作,让我们天天都身处于一个干净的环境中,难道不值得的尊敬吗?想到这儿,清晨那个清洁工瘦小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忽然高大起来......
这就是我崇拜的对象,他虽让没有光鲜亮丽的外貌,却又高尚朴实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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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8
我和小汽车
我有一辆小汽车,摆放在书桌的右上角,每次放学回家,它都伴随着我写作业。
小汽车的主人是我最崇拜的一个
小汽车不仅造型逼真,它的底盘还是由铝合金压铸成型的。这辆看似寻常的小汽车,却有着不寻常的故事。
去年夏季的一天,爸爸好友家的女儿,阿卫姐姐病了,我们前去看望。姐姐见了我,十分高兴。她指着柜子里琳琅满目的玩具对我说:“你任意挑选吧。”我选中了一辆小汽车模型。姐姐说:“这可是我们公司的象征车型哦!为数不多,持者寥寥……”听罢。我又小心翼翼地将车放回了原处。姐姐又深情地说:“既然你选中它,说明你很有眼力,我决定把它送给你,不过姐姐对你有个希望:你现在要好好学习,将来造出更先进的汽车喽!”我如愿以偿地接过了小汽车,拿在手里觉得它是那么地重……
回到家,爸爸指着我手中的小汽车说道:“阿卫姐姐自小学习刻苦,她从上海交大毕业后,又去美国读取了硕士学位,由于她成绩优秀,被学校推荐给世界著名的G&E公司。刚刚不满30岁的她,就在开发新型高效汽车电瓶项目上有了重大的突破。为此被评为资深工程师。”听完爸爸的讲述,我觉得手中小汽车的份量又重了许多。
半年后的一天,爸爸接了一个电话后,便语气沉重地对妈妈说:“为我准备好黑西装,明天我要去送卫卫,孩子走了,英年早逝呀!”这突如其来的噩耗犹如晴天霹雳,我做梦也没想到这辆小汽车竟成了阿卫姐姐的遗赠。
从此,我把小汽车端端正正地摆放在书桌的右上角。视为我的座右铭,阿卫姐姐勤奋治学的精神将永远地激励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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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4-13
当我写下这个题目时,无数个英雄人物的名字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替父从军的花木兰,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勇于探索?喜爱航海的三宝太监郑和,不屈不挠?关心他人的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但我最崇拜的一个人,我不停地回想着,回想着,回想着……对了!可能就是他——华彦钧。
他,一生坎坷,历经沧桑,1893年8月17日出生在“一和山房”,从小被送入私塾的他表现出罕见的音乐天赋。10岁他练习迎寒击石模拟击鼓,12岁就练习吹笛子,再后来,他练习拉二胡。17岁的阿炳正式参加道教音乐吹奏,被人们誉称为“小天师”。也许是上帝觉得给阿炳太多太多,想要收回一些好的。1914年,阿炳的父亲去世了,后来,由于阿炳染上了恶习,他的生活境况逐渐潦倒,31岁的那一年,他双目失明,被迫流浪街头,卖艺为生。
他先后创作了大量的经典音乐,如:《二泉映月》、《大浪淘沙》、《昭君出塞》等等。后来,《二泉映月》、《大浪淘沙》获得20世纪华人经典音乐作品奖。
我最佩服的就是他热爱生活、热爱美好事物和敢于与命运做斗争的品质。虽然命运女神放弃了他,但是,他没有放弃自己,没有丢弃自己命运,跌倒了爬起来。只要有一丝希望,就要努力;只要自己活着,就要拼命。他用他的实力向诉说,他,不是一根被人丢弃的萝卜,而是一个千年人参。他不是没有才能,而是时机未到。而我所缺少的就是这种精神,我要向他学习,发出自己所能拥有的光芒,谁说“女子不如男”,我就要做出“男子不如女”的事。
第3个回答  2012-05-08
最崇拜的一个人

当同龄人把目光转向穿着时尚的美女和帅哥时,当同龄人把时光打发在网络游戏时,当同龄人把自己的思想投向拿些无聊枯燥的电视剧时,当同龄人用羡慕的目光看着那些“粉丝”时,我的目光穿过一个世纪,跨过千山万水,跟随这一个伟大而孤独的灵魂--鲁迅。

我崇拜先生是因为他的自刨精神--

我的灵魂有很多人,忍我所加的伤,使我已经憎恶我自己了。我仿佛看见,先生因为毁坏了弟弟的一个风筝,二十年后的痛苦的反悔。

我崇拜先生是他敢于揭开我们民族的疮疤,已引起我们疗救的主意--

我们中国人对于不是自己的东西,或者将不是自己的东西,总要破坏才快活。

自由不被钱所买,却可被钱所卖,没有它,人们便也这么过,我已经出离这种愤怒了。

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人自己是不肯动弹的。

我崇拜先生,是因为他为我们指出了中国的出路--

不自私,沉着,勇猛,有辨别。

唯有民族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我每开运动会时,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的竞技者,而肃然不笑的看客,乃是中国将来之脊梁。

在这求生的路上,需要两人作战,倘若拽着一个人的衣角,即使是善战的勇士,也会败下阵来。

我崇拜先生,为民族而生,不只是为个人的利益和功利,我崇拜先生,他用生命的全部光芒,划亮了充塞天地之间的黑暗和寂寞。在他身后,由我们整个民族的血污,苦难,彷徨和觉醒———他走了,留下了锋芒的毕露与枪!他走了,留下了铁骨铮铮的思想和精神!然而,我们真能忘记他吗?我们能忘记他的痛苦,悲悯和梦寐吗?我们能忘记这位终身与孤独为伴,挥戈深入“无物之阵”,为张扬理性而作“绝望抗争”的精神战士吗?

我崇拜先生是因为有人称他是生活在旧社会的凡人,是为中国奋斗的战士;是了解中国国情的哲人;是以笔带枪的军人;是追求自我的男人;是孜孜不倦的学者 。

真巧,我们上个礼拜才写的作文题目。 近年来,崇拜偶像追星的现象已满天遍地。特别是青少年好奇心重,视偶像为模仿的对象,更希望有偶像相似的成就。我常在街上看到一些人模仿明星身穿的服饰,仿佛自己就是那大明星。其实,适当地崇拜偶像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果能把偶像身上好的东西,好的精神,好的品质视为自己追求和奋斗的目标,是一种十分有效的鼓励,和不断鞭策自己上进的力量。如果你要问我崇拜谁,细细回想,长这么大,我崇拜的人太多了,但是最崇拜的……哦,对了,也许是他——霍金。
想到霍金,眼前就浮现出这位科学大师那深邃的目光和宁静的笑容。虽然,他全身瘫痪,惟独只有三个手指可以活动,但是他仍然坚强地面对生活。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失去太多:他的手指还能运动;他的大脑还能思维;他有终生追求的理想;他还有一颗感恩的心。面对这么大的打击,他还能这样的面对生活,面对一切,可见,他不是一个常人。也许对科学稍有兴趣的人都知道,霍金写了一本《时间简史》。可是大家可以想象的到吗?他写这本书是在他完全失去说话能力,刚刚动好手术下写的。当然在他左手骨折,缝了13针的情况下,不出两天,他又投入了工作。这是为什么?是他对科学的热爱与追求!
我佩服他,我崇拜他。理由很简单——崇拜他乐观向上的态度与坚持不懈,执着地追求。
大部分是偶写的,有一些是采取的。一定要给分啊~

我最崇拜的人
在历史里,曾经有许许多多的科学家为我们人类造福,像“炸弹大王”诺贝尔,让黑夜亮起来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元素周期侓的发现者门捷列夫,创立“日心说”的科学巨人哥白尼……
在其中我最尊敬的人就是“发明大王”爱迪生,他一生有2000多项发明,获得发明专利的就有1328项。平均每15天就会有一项新发明。在发明的高峰期,更是三天两头就有一项发明,他因此被誉为“发明大王”,他的发明对人类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他在小时候好奇心特强。无论什么事都会问为什么,而且只要有可能,他喜欢动不动就做实验,为此经常闹出大笑话来。有一次他看见热气球会飞就想人的肚子里充满了气会不会也飞以来,他让同伴吃下了一种会产生气体的药粉,结果差一点就闹出人命,他爸爸也狠狠地打了爱迪生一顿,但他的好奇心却没有因此而减弱。他在上课时也经常会问一些连老师也回答不上来的问题,老师就骂他“笨蛋”“低能儿”等,最后被学校开除了,不过他妈妈也是一位教师,从此以后就是他妈妈在教他了。
他一生最辉煌的成就,要数发明了电灯了。在电灯问世以前人们用的是昏暗的煤油灯,在他仔细的研究了一个刺眼的电弧光后,就宣称要发明出光线柔和的电灯,他找了1600多种耐热金属和6000多种植物纤维,但都失败了。终于有一天爱迪生想到了用棉纱试一试,之后他们日夜盼望的情景出现在了眼前:灯泡发出了金色的光芒。这一天是1879年10月21日,后来人们把这一天定为电灯的发明日。

我最崇拜的名人
他,有矫健的身影;他,有猎豹一般的速度;他,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刘翔。刘翔就是我最崇拜的人,因为他是中国人的骄傲。

2004年雅典奥运会之前,尽管中国在各项比赛中成绩不错,但最让人头痛的是田径运动,田径运动员屡遭重创,几乎没有获胜的机会,遭到外国人的百般嘲讽。可就在这历尽挫折、一蹶不振的困顿中,一个人的出现让中国这条跌倒在田径赛场上的巨龙又重新爬了起来,这个人就是刘翔。

他肩负起了让中国田径振兴的重任,他的身后是一面鲜红的五星红旗,他依然决定参加110米跨栏比赛。他不凡的灵魂承起了他平凡的身躯。有人劝他说:“没有用的,黑人太厉害!”他摇摇头说:“中国跨栏有倒下去的力气,就有爬起来的力量。”他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比别人挥洒了更多的汗水。别人每天跑三千米,他却每天负重跑四千五百米,从不叫苦叫累。有人问他为什么,他只说了两个字——中国。教练很看好他,经常传授他一些体育知识,对他也比其他人严厉许多,跑得慢了总要被罚重跑,刘翔咬咬牙坚持了下来,即使在别人休息的时间他也在训练。面对困难他不屑一顾,面对挫折他从不低头,他身上奔涌着炎黄子孙的血液,胸膛里跳跃着一颗中国心。他的速度突飞猛进,很快就成为国家队里的“飞人”。

当他将要踏上让祖国骄傲的征程时,他热血沸腾,犹如一颗蓄势待发的子弹将要脱镗而出。一声令下,他如一支离弦的飞箭冲了出去。跨过一个又一个栏,如同跨过了一座又一座山。因为每一栏都是决定成败的细节。他的汗水如雨滴挥洒出去,为坎坷而漫长的道路增添着辉煌。这一刻全中国人的心都揪着,都在默默祈祷。他用自信的眼神向世界宣告他不会输,因为他脚下有祖国坚实的土地,身后有同胞伟岸的身躯,还有自己一颗怦怦跳动的中国心。他奋力拼搏的那种精神感动着每一个中国人、鼓舞着每一个中国人、震撼着每一个中国人。看哪!他超过了黑人,超过了所有的人,他挺直胸脯冲过了终点,那黄色的皮肤鲜明地装点着赛场、扮靓了赛场。他迈出的最后那一小步,使中国田径迈出了一大步。他那坚持不懈的精神仿佛告诉人们:不要向困难低头,中国永远不会输!

刘翔是我心中的偶像,是我精神的楷模,是我品质的高标。他的青春感染了我,他的热血沸腾了我。他把中国的田径运动顶起,他让中国田径运动员抬起了头,他是中国甚至是全世界的模范

参考资料:第二篇是复制的,原创者请谅解。

第4个回答  2013-03-24
酷酷酷酷酷酷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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