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僧伽证专业术语应为度牒,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规定,获得度牒要求如下:
第五条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方可予以剃度,并按规定发给度牒。
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规定
第十五条 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通过省佛教协会颁发。违犯国法教规者,舍戒还俗者,由所在佛教协会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佛教协会注销。
第十六条 授戒师、剃度师、皈依师必须是爱国爱教、戒行清净、通晓教理律仪、戒腊十夏以上的僧人;其资格由佛教协会按照条件审核认定,并发给证书。未经认定资格者,不得传戒、收徒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条寺院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常住僧人名额,报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在规定名额内,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须验明戒牒、度牒或所在地区佛教协会(无佛协组织的可由原寺院)证明;新出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办理。寺院对要求常住的僧人,须考核一年合格后,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户口转入等手续。
第十八条常住僧人如还俗离寺,寺院应收回戒牒、度牒,将户口转回原地。违犯重戒、不遵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单。利用僧人身份招摇撞骗、为非作歹、败坏佛门、影响极坏者,经寺务会议决定,报上级佛教协会批准,开除僧籍,收缴其戒牒、度牒,并将户口转回原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扩展资料
依据如来的正法规与法律,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检证明,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艾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3、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4、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5、 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6、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7、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8、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父母许可,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
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
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