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7-10-18
2012年至今 外地随迁子女在陕高考政策没有变
陕西省招生办新闻发言人张军利明确,陕西省外地随迁子女在陕高考政策,是依据国家相关教育改革政策规定,在2012年,经过多次调研、深入论证后,由教育、发改委、公安、社保等部门共同作出的,并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当年有700多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在陕参加高考。自2012年至今,我省关于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的政策规定是明确的、一以贯之的,没有改变过,也不会因少数人的需求而进行调整。
随迁子女在陕高考必须满足三个“3年”
陕西省随迁子女高考政策规定,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外省籍随迁子女,除应符合我省高考报名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和“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考生学籍情况由学籍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审核,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情况,由所居住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由办理参保登记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审查。张军利表示,没有通过公安部门、人社部门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考生,依据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应回流出地报考。若考生原籍省份考试招生机构需要我省出具相关证明或公函的,我省考试招生机构将给予必要协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