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8周岁,父母是否有权不予支付生活费

如题所述

年满18周岁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有权不予支付生活费。年满18周岁但是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父母还是要尽抚养义务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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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义务,对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则没有抚养的义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由此可见,已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能要求父母(养父母)付给教育费、生活费等费用。
第2个回答  2008-01-02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义务,对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则没有抚养的义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由此可见,已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能要求父母(养父母)付给教育费、生活费等费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1-02
国家规定:未满18周岁,父母是有权给予支付生活费
你到底是几岁?
第4个回答  2008-01-02
有权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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