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情况:我的爱人和我现在两地分居,我们本来打算给孩子买一个太平洋的孩子教育保险,但是经过我上网查询得知这种保险没有太大意义,因此决定不再购买这个保险!但是,我的爱人呢没等我拿意见就在那位向她推销教育保险的阿姨的保险合同上签字了,并且那个推销保险的阿姨把我爱人身份证复印件拿走了!但是我经过解释,我爱人也同意撤销购买这个保险,这种情况下,和推销保险的那个阿姨联系,那个阿姨则说无法退了!(实在郁闷,感觉可能想多挣钱)所以求助有关专业人士,这种情况下是否真的如那个阿姨所说不能退了?不会招来其他法律方面的麻烦吧?拜托各位专业人士!!
到底谁说得对啊?回答中,有人说是没有关系,有人说得尽快去办理退保!!
立场一:这份保险可以退,你所填的是投保单,看一下保险公司是否出具正式保单,如果已经出具正式保单,(因各家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太平洋保险公司规定如果投保人在收到正式保险单后10日内对保险单有异议,可以退单,但有一定的手续费,可能要交10元手续费。退单要求你爱人拿身份证2份以及要到保险公司填写退保申请书。
立场二:时间要抓紧,别让业务员拖过了10天犹豫期,他肯定想拖到那个时候,到时你就是能退也只能得回一部分钱,那时他已经拿了佣金了,你退也拿不回全不的钱,损失的是你,所以要赶快。
提示及追加疑问:我们到现在为止仍没有向太平洋保险推销人员缴纳任何费用!但是保险推销员是否会垫交费用,以实现我们无法退保的情况发生?
拜托!!各位专业人士,拜托给与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