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1-06
网友法律咨询: 我和丈夫10年前在乌市办理了结婚手续,当时我的户口在乌市,他的户口在石河子,后来因为工作的原因两人长期不在一起生活,他经常去内地出差,现在我在哈密,可是我们的户口还在原地,如果现在我们想办理离婚手续,应该到哪里去办理?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根据你的情况,你和丈夫离开住所地如果超过一年,属于第二种情况,如果是你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去你丈夫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你丈夫在外地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你可以在你的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小编为您提供详细的异地离婚手续办理知识: 一、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二、异地离婚手续怎么办理?异地离婚程序(协议离婚): 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