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对我进行殴打而自己受伤,我用负刑事责任吗?

发生口角对方主动动手打人,后我还手!我没受伤,而对方受伤经法医鉴定是轻伤!在这里问下懂法律的高人,对方先对我进行伤害而自己受伤还要追究我的责任,我用负刑事责任吗?
对方先动手是事实存在的,证人和录像监控都能证实并看到是对方主动动手打的人,可是公安局的却说不管谁先动的手,主要看谁伤的重,我这没受伤的肯定要付责任!!我这就搞不懂了,晕~~轻伤可是要有刑事责任啊!难到非把我打成轻伤才能还手吗?

当双方都对对方造成伤害时,双方都要对所造成的伤害负责,决定适用调解还是追究责任。如果是对方先动手当事人是正当防卫,可以不出钱或只担负一半或更少,如果相反当事人先动手那会负全责。也就是别人受伤比较严重,而当事人又不是正当防卫,那么承担的责任就要大一些。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发生伤害案件后被害人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将面临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造成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自首的可以酌情减轻刑罚。把对方打成骨折,要经过法医鉴定 ,如果属于轻伤涉嫌伤害罪,要判刑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处罚,要拘留。但如果对方谅解或放弃起诉,可能不会判刑。如果达到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对打人者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打人者是累犯,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应当从重处罚。无论是哪一种,均需要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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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25
轻伤不负刑事责任,但负民事责任,拿医疗费、赔偿损失。
第2个回答  2007-12-27
参看刑法的 正当防卫 部分
只要没防卫过当就行.....
还有责任认定问题,是谁惹起的争吵.谁先动的手..如果是你引起的争吵,进而发生的打斗,你也要负少部分责任的........对方先动手已经把绝大部分责任揽到他们身上去了....
第3个回答  2007-12-25
不是把你打成轻伤你才能还手,只要不然侵害已经开始实施,你就可以开始正当防卫,可问题是你这防卫明显有过当之嫌,也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具体要看公安机关对事实的认定,但民事侵权责任肯定是要承担的。
第4个回答  2007-12-25
不构成犯罪 所以不涉及刑事责任
具体的我就不给你分析了
但是在行为的认定上决不构成正当防卫 而是互殴
由于双方都有过错 所以互相承担民事责任
假如公安机关不进行调节 对方会提出刑事自诉 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等
不用担心拘留等处罚 但是民事赔偿应该少不了 即便是他先动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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