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回厂后被调岗是否违反劳动法

各位社会人事和律师:我在某间企业任职会计的,已工作一年三个月了,由于我生BB的原因,所以需要休息,我是剖腹产的,但我休息了三个月就回公司上班了,当我产假回公司后被公司调岗到了,还说暂时未有合适的工作安排,叫我先在前台做着,以后再安排。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法了?

  降职恐怕谈不上违反劳动法。如果降薪则肯定是违反了。
  一、调岗降职是单位的内部管理,这完全可以的。但产假期间不得降低待遇。
  公司在员工产假期间,将其职位提供给其他员工,如果调岗并降薪,则视为违反《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是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二、变相降薪较普遍,选择依法维权的,多是赢了官司却丢了“饭碗。
  最好与单位好好沟通,双方最好能约定:产假后一定时期对工作不做大调整,缓冲期后作出相应评估,以决定工作岗位是否调整。
  三、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可不支付补偿金
  1、如果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提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订立协议并合法有效。杨先生在服务期内辞职,违反了双方有关服务期的约定,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主动辞职,拿不到补偿金
  提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及赔偿金的几种情形中,劳动者提出辞职不属于此条规定的情形。
  按照相关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47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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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7
可以先找厂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就找劳动局解决。反正协商不成以后也不会在该厂工作的了。厂方是不能无故调动工作岗位吧!!!
第2个回答  2013-12-27
二楼的人。不懂就不要说,你都说: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她本人根本都没有同意,所以是违法的。
第3个回答  2013-12-27
不违反.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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