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购房合同签的是父母的名字,现在父母想在房产证上写上孩子的名字,孩子未婚,想作为孩子的婚前财产,这样可以吗?如果可以,在办理过户时孩子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首先谢谢您的回复,是这样的,父母在中介签了一个购房协议,写的父母名;在房管局父母和对方夫妻只签了一个过户申请,过户所需的剩余手续都还没有办,但是现在想变成孩子的名字,这样是不是可以呢???
撤销已办申请,重新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