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理事会或养老金管理公司。企业年金受托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注册。
2、 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3、 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4、取得企业年金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规定人数。
5、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扩展资料: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对受托人规定:
第十五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
第十六条: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也可以聘请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七条:企业年金理事会除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事务之外,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
第十八条:确定受托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方为企业,另一方为受托人。
第十九条:受托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企业年金帐户管理机构作为帐户管理人,负责管理企业年金帐户;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
受托人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托管机构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受托人与帐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确定委托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