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共同购入固定资产,请问如何作账?合同大体内容如下:

我公司(以下称乙方)与另一家公司(以下称甲方)共同购入固定资产,以模具费用为48000元为例,甲方承担其费用的80%,乙方承担费用的20%,该费用的支付不属于风险金,而是双方实际性的共同的开发投入,但模具开发后,该模具的产权属于甲方,前提是:甲方确保乙方该产品的累计订货数量在1-2年内达到2-3万件,如甲方在没有达到规定的时间及数量内要收回该产品的模具产权,由甲方将乙方承担的费用返回后有权收回,如果甲方达到了规定的时间及累计订货数量,则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模具,即,甲方拥有绝对的模具产权
请问,作为乙方,我们将如何入账?经理说想将该模具作为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可以吗?怎么作分录?如果万一甲方违约提前收回模具怎么作账?
如果发票开我们的,作固定资产入账,那么甲方投入的80%的款按借款处理吗?

鉴于题中叙述的情形,“甲方”“承担”的38 400元(48 000 * 80%)购置款,可作为预收“甲方”未来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处理。因此。建议会计处理:

1、在购置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48 000元
贷:银行存款 9 600元
贷:其他应付款 38 400元

2、“甲方”取得该模具所有权时(假设此时的累计折旧账面价值19 000元):
1)合同条件成就(即“甲方”“拥有绝对的产权”)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29 000元
借:累计折旧 19 000元
贷:固定资产 48 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38 400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38 4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9 4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9 400元

2)合同条件不成就(即“甲方”“承担20%的费用后拥有产权”)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29 000元
借:累计折旧 19 000元
贷:固定资产 48 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 38 400元
借:银行存款 9 600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48 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9 4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19 000元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从题中业务实质来看(“甲方”为何愿意出资承担80%的模具购置费用),上述会计处理值得商榷。但从现实角度出发,上述建议的会计处理未尝不可,相关业务安排较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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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26
如果固定资产的发票是开给你的,你这个协议不给税务看就按固定资产入帐,可以提折旧。如果万一甲方违约提前收回模具,那就做固定资产报废处理,你没有损失,账也好处理。如果发票是开给乙的较难处理,你因为没有发票,入固定资产是不可能的了,但你仍然要求开20%的发票,做上述处理,不然,你承担的20%款将无处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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