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办期间,支付了房租,这笔钱是公司领导垫付的,但是物业的发票五个月以后才开给我们公司,如何做账?

付款时:借:预付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收到发票时: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预付账款
有收入的第一个月: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对吗?请高手指教!!!感谢!!!!

第1个回答  2012-05-30
付款时: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收到发票时: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现金
有收入的第一个月: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按常理,长期待摊费用应该是5年内摊销完毕吧。
第2个回答  2012-05-23
首先要搞清楚物业费和房租的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的,会计讲权责发生制,不是收付实现制
其次,开办费的问题最好跟税务沟通一下,如果金额大税务是不允许一次性计入损益的,虽然税法允许,但县官不如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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