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这个房东很古板不愿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给我们开发票,弄得现在钱都报销不出来。因此我想找个熟人冒充房东,用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准备好的租赁合同(加盖公章的,合同上面房东还未签字的版本还留有一份)到税务局开发票,这样会不会被税务局查出来啊?需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风险或者说是怎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