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医保有那些优惠

如题所述

普通残疾人在医保是没有优惠的,只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缴纳医保个人自费部分是有政府补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保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国家采取措施,保障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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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21
  残疾人医保与健全人一致,但有相应的补贴。

  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予以免缴。

  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办理补缴手续时,其补缴基数按上年省平工资的60%确定,缴纳的门诊统筹启动资金为2038元(一般人员的标准为3396元)。

  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目前尚与健全人的报销比例一致,但相应的对城镇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予以了一定补贴。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并且有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部分包括:

  (1)普通门(急)诊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住院(门诊规定病种)部分费用也要自付

  提高报销额度也是兰州市城关区医保局针对残疾人推出的新政策之一,结合以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报销额度、提高报销比例、扩大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等措施。

  特殊疾病病种报销范围由原来的6个病种扩大到10个病种,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12万元。残疾人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0%,住院医疗费统筹报销比例提高20%。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第2个回答  2012-05-26
你好,各地政策不一样啦,具体你可以到当地的残联去咨询一下,一般农村或者城镇医疗保险都是有优惠或者是全免的。希望帮到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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