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招生办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今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省、市分级管理。部、省属普通中专学校经批准可以实行自主招生,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并在《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上加盖录取专用章。不实行自主招生的部、省属普通中专学校,以及跨市招生的市属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按其生源所在市制定的招生办法执行。市属普通中专的招生工作由各市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参加由市组织录取的普通中专,其《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市招生机构的录取专用章。任何普通中专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设立分校招生。
普通中专可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实行注册入学。招生学校凭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生源市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2010年普通中专继续招收高中毕业生。各普通中专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高中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及退转军人)。各市要按照《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意见》(教职成[2006]3号)要求,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到普通中专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对接受一年或一年半教育的,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学校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并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和年度招生统计范围;对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结束并通过考核的,学校发给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并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普通中专凭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生源市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继续按照《教育部等3部委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03]6号)的要求,大力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普通中专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和办学模式,提倡学生一年级在中西部学习基础文化知识,二、三年级到东部学习专业技能和顶岗实习。跨省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必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双方学校明确责任,签署书面协议,避免日后学生正当权益受到损害。2月底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省教育厅报送本市跨省招生学校和招生数,由教育部统一下达。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负责组织生源和招生录取工作。未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2010年继续实行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面向省内招生。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升学考试并且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方可具有录取资格。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由各市招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市招生机构要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并打印《录取新生名册》,交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并在《新生入学通知书》、《录取新生名册》上加盖录取专用章。
全省统一确定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录取时间、录取地点和录取程序。
各市招生机构要加快推进和完善普通中专招生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和学生电子注册等项工作,今年继续实行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第一阶段计算机网上录取。
建立并逐步使用初中电子学籍。按照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中的基教、职教、招生等部门要牢固树立教育一盘棋的思想,要加强沟通协调,实现中考信息的共建共享,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将中考相关信息提供给招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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