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法的问题,古籍拍照者是否拥有著作权?古籍拍照是否属于“整理'?

比如我有有一本明朝的三国演义古籍,我现在用照相机,把他拍成照片,然后做成一本电子书,那么我的这个行为,是否属于”古籍整理“?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吗?别人如果拿我做的电子书卖,是否侵权?

古籍的文字已经进入公共领域,所以你也不能享有著作权;
拍照一般不能属于古籍整理,可是你的照片是有著作权的。因为它尽管独创性很低,但是依然有最低限度的独创性,比如用光,构图等。不能简单地说没有著作权。因为独创性没有所谓“够不够”这样的说法,只要有就行。
如果他人使用了你的电子书里的照片,本属侵权无疑。只不过,你的维权成本可能会超过赔偿所得,怕是不太经济。当然,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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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3
对于文字你是没有著作权的。对于照片,由于只是简单的复制古籍,并不存在创作,因为对于任何人来说拍古籍都会拍成和你的差不多,你所谓的整理也不会有太多自己的判断和取舍,因此你的拍照的行为并没有太多创作的成分,因此独创性不够,不能构成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2个回答  2012-05-29
1、对于文字没有著作权,因文字著作权归于作者。
2、翻拍成照片是对原文字的复制行为,不属于古籍整理,也不是作品创作行为。
3、除非你翻拍出的电子书在装帧设计上有独创性,否则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4、你可以考虑以反不正当竞争方式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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