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女职工都是50周岁退休,而是其中的女工是50周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
早在1978年,国家就发布了国发(1978)104号文件,明确规定女工50周岁退休,灵活就业女55周岁退休,是后来根据实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给予规定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是属于自愿的性质,可以参保,也可以不参保,而女工就必须参保缴费。灵活就业女性无法确定其干部或者工人身份,只能定为55周岁,并且随着国家延迟退休的时间将至,会逐步走向一致。
2017年女职工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女职工退休年龄按如下规定确定:经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录用为干部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劳动法》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劳动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女职工,以其长期所在岗位确定退休年龄。
长期在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长期在生产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凡在本单位担任一定行政管理职务或未直接从事本单位生产产品活动或不直接从事本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工勤岗位工作的,都按从事管理岗位确定。
职工在管理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大于在生产岗位的累计工作时间即为长期在管理岗位工作,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反之,即为长期在生产岗位工作,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职工退养或待岗、下岗期间,不计算在岗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是用人单位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外常见的裁减人员的法定情形。
对于连续工作年限,通常双方并无争议,但是,对于解除合同时是否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存在重大分歧,且此问题直接影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因此,对该问题的厘清,有助于双方依法处理相关争议,用人单位也可以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女性职工退休年龄对照表: